學習憲法是青少年成長的必修課

發布者:崔劼發布時間:2018-09-21瀏覽次數:3638

第一部分

同學們,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是國家的主人,那如何真正做到人民當家做主呢?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樹立憲法權威,真正實行人民的主體地位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將每年的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這標誌著我國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邁出了重要一步。

一、青少年為什麽要學習憲法(青年責任與憲法精神)

同學們,青少年是國家的未來,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質是提高全民族素質的關鍵,也是我們青少年自身成長的必須。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的發展成果,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誌和根本利益,成為歷史新時期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則、重大方針、重要政策在國家法製上的最高體現。”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黨和政府治國理政的總章程和總依據,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強大法治保障。設立國家憲法日的目的在於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列寧曾說:“憲法,就是寫著人民權利的紙。”我國的憲法是社會主義憲法,每一字、每一段、每一頁都深深鐫刻著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民族偉大復興的前進腳步,都深深烙印著中國人民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深沉向往。她從歷史中來,關照現實,映射未來,是新中國成立六十多年來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縮影,也體現出中國共產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堅定信心!

法治,治國之利器;憲法立國之根本。法治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內容,守法是青年的基本行為準則和價值導向。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青少年要用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維匡正自身的行動方向,糾正自身的行動偏差。努力做法治精神的傳播者、踐行者、追崇者。

人類文明史的車輪滾滾向前,法治建設的歷史潮流勢不可擋。當下,盡管受製於歷史、現實、文化等多重因素的影響,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征程不可能一帆風順,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的效度也不可能令所有人心滿意足,但是國家在努力,政黨在探索,人民在奮鬥,光明前景值得期待。青年要靜心思考,回答並探求:如何讓青年對憲法產生興趣;如何讓青年主動接受憲法教育;如何讓青年自覺接受憲法文化;如何讓青年自主踐行憲法精神;如何讓青年行動符合憲法邏輯……

實踐永無止境,答案不只一個。讓憲法精神在青年接力奮鬥中得以傳播和弘揚,我們青少年都要主動地翻開憲法,從一行行堅定的文字中品讀中國的法治精神、法治追求和法治理想。

青少年正處於長身體、長知識、學做人的人生關鍵時期,容易接受新事物、思想非常活躍,但其生理和心理發育尚未成熟,辨別是非觀念差,自控能力弱,在外界的不良誘因下容易產生沖動情緒,對自己的行為往往不計後果,甚至會誤入歧途。究其原因,有家庭、學校、社會等諸多因素,其中不學法、不懂法,缺乏法製觀念確是一個重要方面。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青少年學習和了解了憲法知識,才能明確憲法是保障自己權利免受侵害的法寶。

黨中央依憲治國的決定做出之後,無論是從社會的管理層面,還是從社會的成員層面,必須首先要對公眾的憲法認識現狀做出一個評估,而評估的結果是,民眾的憲法法律認識還遠遠不夠,憲法還離普通人比較遠。

“由人治到法治,現在國家的治理體系和治理方式發生了深刻變革,青少年作為未來國家的主人,中國走向未來的主要成員,擔負的責任很大。”依法治國先是依憲治國,對國家的每個成員都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十九大的勝利閉幕,更是讓我們看到了“國家進入法治社會的號角已經吹響,頂層設計藍圖已經展開,真正建成之日,現在的青少年都是骨幹力量。”學好憲法不僅是青少年對自己權益的保護,更是他們走向社會做人、做事必須要遵循的原則。“依法治國不是身外之物,每個人都是其中的一分子,國家的長治久安離不開憲法的保障。”

2018年3月11日下午3時52分。北京,人民大會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高票表決通過。

憲法的修改,是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這順應時代要求,符合人民意願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它的不斷發展完善,是立足於本國的實情與實踐。憲法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一個“新”字,彰顯出憲法對新時代的落腳、新形勢的判斷、新任務的擔當,更見於它對於新力量的倚重。此次全國兩會,就有代表委員們提出“學習憲法要從‘娃娃’抓起”。代表委員們表示,要引導青少年從小掌握憲法法律知識、樹立憲法法律意識、養成遵法守法習慣,增強全社會的憲法觀念。

這裏的“娃娃”,可不簡單是字義上的學齡階段兒童,它泛指的是青少年這個更龐大的群體。你們青少年是推動國家與社會前行的原生動力。

青少年群體,在當今和以後的成長道路上,所踐行的,都將是一個公民的權利與義務。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的核心內容,憲法是每個公民享有權利、履行義務的根本保證。這句話道出了新時代之下的憲法精神。而憲法精神之發揚、之繼承,對於青少年而言,首當其沖的,就是對它的學習。

二、青少年怎樣學習憲法

1、學憲法不能“急功近利”

以往我們對青少年法律教育存在的缺失就是太“急功近利”,只挑對自己有用的原則和條款去學習是片面的。“尤其是未成年人總有一天會成為社會人,社會人離不開其他人,離開其他人便寸步難行。”

“青少年要認識這個國家,不能說哪一條憲法原則對他重要,哪條對他不重要,憲法的整個文本,都要全面入心入腦。”學習憲法不要光了解對自己有利的原則,更要了解對其他人有利的。“我們認為與自己最沒關系的原則,往往是與自己關系最為密切的。”

學習憲法,就是培養青少年的一種“規則”意識,而規則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種“權利的讓渡”,就比如過紅綠燈,只要雙方把自己的時間權利讓渡出來,雙方才能順利通過。而現實生活中,只有把自己的一部分權利“讓渡”出來,才能實現人與人之間的和諧,社會才能和諧。

2、堅守憲法,做憲法信仰的崇尚者;敬畏憲法,做憲法權威的維護者

信仰法治的實質,不是把憲法法律當作現代神靈來膜拜甚至盲從,而是要弘揚法治精神、崇尚法治精神,始終把憲法法律精神舉過頭頂、裝在心中、融入言行。認同,強化憲法意識;信服,堅定憲法自信;尊崇,樹立憲法權威;敬畏,堅持憲法自覺。

只有把普通的信仰,刻化為靈魂的敬畏,才能在思想上尊崇,行動上自覺。這次憲法修正案確定的憲法宣誓製度,要義在於宣誓者從思想上敬畏憲法,在行動上遵守憲法,從內心培養敬畏、遵守和捍衛憲法的觀念,有助於樹立憲法權威,推進依法治國的實施。

3、宣傳憲法,做憲法精神的弘揚者

加強憲法的實施必須不斷提高全體人民的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青少年可以加強學習,積極做憲法精神的弘揚者。

第一,要突出學習宣傳憲法。突出學習宣傳憲法,對於我們中學生來講,首先要學習,要著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內容,增強憲法意識、公民意識、民主法製意識。牢固樹立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觀念,樹立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觀念,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氛圍。

第二,還要認真學習與青少年密切相關的基本法律。比如,《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過學習,懂得認真接受教育,全面發展是我們學生的根本任務,懂得為了身心健康成長,必須增強法製觀念,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爭做遵紀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學校生活中,守法要從守紀做起,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著重處理好兩大關系。一是處理好自由和紀律的關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約束為前提的”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體之中。集體離不開紀律,紀律是取得集體自由的重要條件。課堂上你有發言的自由,但是你沒有說閑話的自由,否則,你就影響了他人認真聽課的自由和學習的權利,自由離不開紀律,紀律是自由的保證。二是處理好權利和義務的關系。憲法規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不得損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這是我們正確行使權利的指導原則。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同時,你也有專心聽課、認真完成作業練習的責任和義務;在校園班級中,你享有窗明幾凈的學習生活環境的權利,但是你也有承擔勞動衛生工作的義務。你有言論自由,但是你不得汙蔑陷害誹謗他人。世界上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權利和義務是互為依存,密不可分,相輔相成的。

同學們,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為推進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實現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第二部分

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誌的集中體現。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憲法修改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也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通過修改憲法,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載入國家根本法,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必將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一、我國現行憲法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必須長期堅持、全面貫徹

我國現行憲法是根據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路線方針政策、於1982年12月4日由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並公布施行的。再往前溯,1982年憲法,可以說是對1949年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繼承和發展。回顧近70年我國憲法製度發展歷程,我們愈加感到,我國憲法同黨和人民進行的艱苦奮鬥和創造的輝煌成就緊密相連,同黨和人民開辟的前進道路和積累的寶貴經驗緊密相連。

我國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的偉大鬥爭和根本成就,確立了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製度的政體,確定了國家的根本任務、領導核心、指導思想、發展道路、奮鬥目標,規定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民族區域自治製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製度,規定了社會主義法治原則、民主集中製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新時期黨和國家一系列重大方針政策和活動準則,等等,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誌和根本利益。

憲法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我國現行憲法公布施行至今已有36年,實踐充分證明,憲法以其至上的法治地位和強大的法治力量,有力堅持了中國共產黨領導,有力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有力促進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力推動了社會主義法治進程,有力維護了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根本法治保障。我國憲法確立的一系列製度、原則和規則,確定的一系列大政方針,具有顯著的優勢、堅實的基礎和強大的生命力,必須長期堅持、全面貫徹。

二、憲法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作出新規範,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唯物史觀認為,法律作為上層建築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隨著經濟基礎的變化而變化。我國憲法的發展歷程也是這樣。1954年我國第一部憲法誕生後,一直處在探索實踐和不斷完善過程中,其間也走了一些彎路。

1982年憲法施行後,根據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實踐和發展,在黨中央領導下,全國人大於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先後四次,對1982年憲法即我國現行憲法的個別條款和部分內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共通過了31條憲法修正案。其中,1988年修正案2條,1993年修正案9條,1999年修正案6條,2004年修正案14條。

概括起來講,四次修改憲法的主要內容:一是對憲法序言第七自然段的有關內容先後3次作出修改,將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等內容,分別寫入憲法。二是對憲法序言第十自然段的有關內容2次作出修改,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和包括勞動者、建設者和愛國者在內的廣泛愛國統一戰線,分別寫入憲法。三是對憲法第五條作出修改,規定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四是對憲法第六條作出修改,規定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製度和分配製度。五是對憲法第八條2次作出修改,規定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製。六是對憲法第十一條先後3次作出修改,規定非公有製經濟的地位和國家對非公有製經濟的方針政策。七是對憲法第十四條作出修改,規定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製度。八是對憲法第十五條作出修改,規定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九是對憲法第三十三條作出修改,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十是對憲法第八十一條作出修改,規定國家主席進行國事活動。此外,還對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對公民私有財產的征用征收和補償、縣鄉人大任期三年改五年、緊急狀態、我國國歌等作了補充和完善。

總的看,四次修憲的內容充分體現了黨領導人民進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成功經驗,充分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製度、文化的發展成果,對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產生了極為重要的影響。通過四次憲法修改,我國憲法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中緊跟時代前進步伐,不斷與時俱進,有力推動和保障了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有力推動和加強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

我國憲法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必須隨著黨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完善發展。這是實踐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憲法發展的一條基本規律。只有不斷地、及時地通過憲法確認黨和人民創造的偉大成就和寶貴經驗,體現實踐發展和時代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才能更好發揮憲法的規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

三、根據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形勢新實踐,在保持我國憲法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的基礎上,有必要對我國憲法作出適當的修改

自2004年修改憲法至今,已過去十多年,黨和國家事業又有許多重要的、深刻的發展變化。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毫不動搖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形成一系列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推動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黨的十九大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對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作出重大戰略部署,確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全黨的指導地位,提出一系列重大政治論斷,確定了新的奮鬥目標,對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具有重大指導和引領意義。

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近40年來,憲法在我們黨治國理政活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最高法。為了更好發揮憲法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中的重大作用,需要考慮對憲法作出適當的修改。

在黨的十九大報告和十九大黨章形成過程中,在各地區各部門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過程中,都有許多單位和同誌提出,應當根據黨的十九大精神對我國憲法作出必要修改,把黨和人民在實踐中取得的重大理論創新、實踐創新、製度創新成果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通過國家根本法確定下來,使之成為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遵循,成為國家各項事業、各方面工作的活動準則。

黨中央決定對憲法進行適當修改,是經過反復考慮、綜合方方面面情況作出的,目的是通過修改使我國憲法更好體現人民意誌,更好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的優勢,更好適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及時將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包括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完善國家主席任期任職製度、深化國家監察體製改革涉及修改憲法的有關內容等,載入國家根本法,是非常必要、非常及時的。這對於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化依法治國、依憲治國,在法治軌道上更好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廣泛動員和組織全國各族人民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四、修改憲法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按程序進行,對憲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

堅持黨對憲法修改的領導。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根本的保證。從新中國憲法製度近70年發展歷程看,不論是製憲還是歷次修憲,都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進行的。黨領導人民製定憲法、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是我國憲法活動的突出特點,也是必須堅持和貫徹的重大原則。這次憲法修改,必須在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製度自信、文化自信,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把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貫穿於修憲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確保修憲工作正確政治方向。

修改憲法必須充分發揚民主、集思廣益。憲法修改關系全局,影響廣泛而深遠,既要適應黨和人民事業發展要求,又要遵循憲法法律發展規律。在我國憲法製定和歷次修改過程中,均十分註重公眾的廣泛參與。憲法草案的公布始於1954年憲法製定。1982年憲法修改時,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憲法草案公開廣泛征求意見。現行憲法的歷次修改,都註重發揮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的綜合優勢,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充分征求意見,認真聽取全國人大代表的意見建議,認真聽取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人民團體的意見建議,加強研究論證和咨詢工作。集中全黨全國智慧,可以廣泛凝聚社會各界修憲共識,確保修憲反映黨和人民共同意誌,得到全黨全國各族人民衷心擁護。

修改憲法必須依法按程序進行。在黨中央領導下,通過歷次修憲實踐,已經形成了符合憲法精神、行之有效的工作程序和機製。憲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黨中央向全國人大提出憲法修改建議,依照憲法規定的程序進行憲法修改。”根據上述規定精神和以往修憲實踐,憲法修改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黨中央提出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第二階段,全國人大常委會經過討論,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和通過。這次修改憲法,黨中央用一次中央全會專門討論憲法修改問題,這在我們黨的歷史上還是第一次,充分表明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憲法修改的高度重視,對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高度重視。

對憲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憲法修改必須慎之又慎,遵循憲法發展規律、體現憲法製度特點。我國現行憲法主體內容是好的,總體上看是適合的,需要修改的內容應當屬於部分和補充性質的。對各方面普遍要求修改、實踐證明成熟、具有廣泛共識、需要在憲法上予以體現的規範、非改不可的進行必要的、適當的修改;對可改可不改,可以通過有關法律或者憲法解釋予以明確的,原則上的不改,努力保持憲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維護憲法的權威性。

五、貫徹修改憲法總體要求,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這次修改憲法的總體要求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國家根本法,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在總體保持我國現行憲法連續性和穩定性的基礎上推動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貫徹上述總體要求,《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將“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寫在一起,確定其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調整充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和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的內容,明確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協調發展,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完善依法治國和憲法實施舉措,明確健全社會主義法治,實行憲法宣誓製度,增加設區的市製定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充實完善我國革命和建設發展歷程的內容,使黨和人民團結奮鬥的光輝歷程更加完整;充實完善愛國統一戰線和民族關系的內容,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廣泛凝聚正能量;充實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內容,明確堅持和平發展道路,堅持互利共贏開放戰略,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充實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內容,明確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增加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容,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礎;修改憲法中國家主席任職期限的有關規定,加強和完善國家領導體製;增加有關監察委員會的各項規定,為設立監察委員會提供憲法依據。

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修改憲法是為了更好實施憲法,更好發揮憲法的國家根本法作用。我們要把實施憲法擺在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工作,為保證憲法實施提供強有力的政治和製度保障,以憲法修改為契機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第三部分

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的重大意義

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在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的基礎上,提出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這充分反映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願,體現了黨的主張和人民意誌的高度統一,對於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一、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把黨的指導思想轉化為國家指導思想,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國憲法完善發展的內在要求

憲法是國家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誌的集中體現。我國現行憲法頒布以來,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歷史進程中、在我們黨治國理政的實踐中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國憲法確立一系列製度、原則和規則,確定的一系列大政方針,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共同意誌和根本利益,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根本法治保障。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各方面事業發展取得的巨大成就,都離不開憲法的保證和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取得的巨大成就,也無不閃耀著憲法精神的光輝。

從1954年我國第一部憲法誕生至今,一直處在探索實踐和不斷完善過程中。1982年憲法公布施行後,根據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實踐和發展,在黨中央領導下,全國人大於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先後4次對1982年憲法即我國現行憲法的個別條款和部分內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共通過了31條憲法修正案,主要目的就是把黨和人民創造的偉大成就和寶貴經驗上升為國家憲法規定。其中,1999年3月15日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第十二條將鄧小平理論寫進憲法,2004年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第十八條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寫進憲法,對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發揮了重大指導作用。實踐證明,通過修改憲法及時把黨的指導思想確立為國家的指導思想,實現黨的主張、國家意誌、人民意願的高度統一,對於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至關重要。這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條成功經驗,也是我國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的內在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勇於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鬥爭,圍繞回答好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什麽樣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怎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個重大時代課題,提出了一系列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創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動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是黨和人民實踐經驗和集體智慧的結晶,是全黨全國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鬥的行動指南,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的根本理論指引,其政治意義、理論意義、實踐意義已被實踐充分證明,得到全黨全國人民的高度認同。

黨的十九大通過的黨章修正案,以黨內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全黨的指導思想,實現了黨的指導思想與時俱進。通過修改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實現國家指導思想與時俱進,對於進一步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充分發揮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對國家各項事業、各方面工作的指導作用,確保黨和國家事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意義重大而深遠。同時,也有利於推動我國憲法完善發展,更好維護憲法的統一、尊嚴、權威,更好發揮憲法對我國政治和社會生活的規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

二、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進一步明確新時代國家發展的根本任務、奮鬥目標、戰略步驟,有利於更好地團結激勵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鬥

我國憲法同一些外國憲法相比較,一大特色就是明確規定了國家的根本任務、發展道路、奮鬥目標,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國家各方面事業在憲法中都有體現、都有要求。這是我國憲法能夠推動國家發展進步、保證人民創造幸福生活、保障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重要因素。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從理論和實踐結合上系統回答了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目標、總任務、總體布局、戰略布局和發展方向、發展方式、發展動力、戰略步驟、外部條件、政治保證等基本問題,並且根據新的實踐對經濟、政治、法治、科技、文化、教育、民生、民族、宗教、社會、生態文明、國家安全、國防和軍隊、“一國兩製”和祖國統一、統一戰線、外交、黨的建設等方面作出理論分析和政策指導,對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具有重大指導和引領意義。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明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任務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上,分兩步走在本世紀中葉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明確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明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是“五位一體”、戰略布局是“四個全面”,強調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製度自信、文化自信;明確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明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明確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是建設一支聽黨指揮、能打勝仗、作風優良的人民軍隊,把人民軍隊建設成為世界一流軍隊;明確中國特色大國外交要推動構建新型國際關系,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明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提出新時代黨的建設總體要求,突出政治建設在黨的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強調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全面深化改革、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人民當家作主、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國家總體安全觀、堅持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堅持“一國兩製”和推進祖國統一、堅持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堅持全面從嚴治黨。這“八個明確”和“十四個堅持”,體現了指導思想與行動綱領的有機統一,是黨團結帶領人民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鬥的行動綱領和根本遵循。

一個民族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有賴於思想上的團結統一,一個國家要實現現代化必須以科學的理論為行動指南。當代中國,只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才能團結凝聚我國最廣大人民群眾;只有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才能指引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正確方向。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認新時代我國發展的根本任務、領導核心、指導思想、發展道路、奮鬥目標、戰略步驟、基本方略,對於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統一到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上來,把力量凝聚到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戰略部署上來,確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三、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進一步明確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這一最高政治原則,有利於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執政基礎、為國家發展和民族振興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鮮明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最大的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強調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必須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這是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條基本方略,也是我國政治和社會生活的最高政治原則。

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首先是堅持黨在思想上的領導。毛澤東同誌提出:“掌握思想領導是掌握一切領導的第一位。”我們黨要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而奮鬥,必須通過法定程序把黨的指導思想轉化為國家的指導思想,牢牢掌握對國家各項事業、各方面工作的思想領導權。

我國憲法確認了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確認了黨在國家政權結構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核心地位,這是我們黨長期執政的根本法律依據。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鮮明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為確保這一思想在國家工作中的指導地位、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執政基礎提供了憲法依據。這一重大修改,對於增強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在全黨的核心地位,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對於我們黨通過憲法實施對國家各項事業、各方面工作的領導,更好地推進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至關重要、影響深遠。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是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的最高行為規範。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基層自治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都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賦予其最高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使之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意誌,成為國家各項事業、各方面工作的根本遵循,有利於在全體人民中強化黨的領導意識、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確保黨對國家各項事業、各方面工作的全面領導。

  

  

  

  




沐鸣2平台 版權所有
滬ICP備12028073號-10
地址:上海市寶山區市一路88號 郵編:200941 總機:66861707;吳主任:13122203725;金老師:18117314890;微信:微信號同手機號;學生實習監督電話:56933630
沐鸣2平台专业提供:沐鸣2平台沐鸣2沐鸣2娱乐等服务,提供最新官网平台、地址、注册、登陆、登录、入口、全站、网站、网页、网址、娱乐、手机版、app、下载、欧洲杯、欧冠、nba、世界杯、英超等,界面美观优质完美,安全稳定,服务一流,沐鸣2平台欢迎您。 沐鸣2平台官網xml地圖